滨海县人民医院肺功能仪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发表时间:2023-05-12 11:32 滨海县人民医院肺功能仪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XY202305001 2.项目名称:滨海县人民医院肺功能仪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需求:滨海县人民医院肺功能仪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货物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15日历天。 5.项目地点:滨海县人民医院内。 6.质量标准:合格。 7.预算金额:5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有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所投标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12日8时30分-2023年5月19日18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251087110@qq.com,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即刻电话告知代理公司任菲菲(电话:18052980753)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价:¥0元。 3.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放弃函。 5.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5日15时00分00秒。 2.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人民医院后勤楼一楼会议室。 五、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付款方式 (1)在所有货物交货、安装验收合格后的三十(30)天内支付合同价格的60%,并退还中标单位递交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2)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合同价格的20%,满二年后支付合同价格的10%,质保期满后30天内无质量问题结清余款(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3)上述各期付款均采用支票、汇票或银行划帐方式支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滨海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严国玉 电话:18961916558 采购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菲菲 电话:18052980753 电子邮件:251087110@qq.com 地址: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3楼3003室 滨海县人民医院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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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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